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及其法哲学基础
本文认为,在列宁领导下,苏俄实行的新经济政策,决不是一种纯经济政策的调整。它是列宁探索具有俄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建构、体制创新和机制选择,从而揭开了苏维埃俄国历史上的又一场伟大革命的序幕,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划时代的历史转折。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列宁的实事求是的法哲学认识论、对立统一的法哲学辩证法和以民为本的法哲学价值观。
列宁、新经济政策、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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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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