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事行使职权的内外部制衡机制
在当今公司制度中,董事的职权日益扩张.鉴于董事的职权直接受立法者的价值偏好、公司内部权力的配置模式、公司性质以及公权力介入等因素的影响,本文认为,我国公司立法必须按照以内部监督为主,外部监督为辅,内外部监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指导思想,构建对董事行使职权的制衡机制,加强股东(会)、监事(会)对董事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功能和作用,并赋予第三人连带赔偿请求权.
董事、职权行使、制衡机制、立法完善
20
F275;D922.291;F830.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