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盟法院的先行裁决
欧盟法院的先行裁决制度(又称”初步裁决制度”)不仅保证了成员国法院统一地适用欧盟法律,而且其自身亦渐渐地形成了欧盟实体法的一部分.作为案例法,它可以被看作欧盟成文法律制度的延伸.虽然它产生于欧盟条约,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欧盟条约的法律框架.本文探讨了先行裁决的运行机制,并结合欧盟的最新发展,分析了先行裁决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远期看,先行裁决制度将逐步消失,成员国将自主地、彻底地适用欧盟法律,而不是象现在需要一个非国内法院的介入.但是,欧盟的法律制度必须与欧盟一体化进程相一致,目前对先行裁决采取激进的改革措施的时机尚未成熟.因此应鼓励成员国法院更大胆、自主地适用欧盟法,以解决欧盟法院正面临的先行裁决带来的诸多问题,并为以后进一步的改革打下基础.
欧盟法院、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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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