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情节严重"的认定——基于动态体系论的研究
采用示例的方法明确"情节严重"的含义易导致利益考量的片面化.借鉴动态体系化的方法塑造"情节严重"要件的认定规则对于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具有重要价值.支撑"情节严重"判断的抽象评价要素实质上是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背后价值基础的外化明示."亚要素"是连接抽象评价要素和具体案件事实的桥梁,指引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立法者利用"亚要素"设置各评价要素的基础评价,即可为动态体系化的评价框架提供必要评价基准.在承认各评价要素之间存在交替与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法律适用者综合考虑各个评价要素的强弱程度及其在权重序列中的位置,即可对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作出整体判断.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动态体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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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56
202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4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