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与民法典的良性互动关系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公司法与民法典的良性互动关系

引用
《公司法》与《民法典》无缝对接、有机衔接、同频共振、相辅相成.《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普适于公司法律关系,诸项具体制度也可补充适用.《公司法》对特定事项有规定、而《民法典》无规定时,应适用《公司法》.两法对特定事项均有规定、但相抵触时,应优先适用《公司法》.两法对法人制度的规定详略不同、但不相抵触时,应优先适用《公司法》.两法在很多公司法案件中可兼容并用,协同共治,互不排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关怀弱势群体和禁止权利滥用共同构成民法八项基本原则.而公司法有其独特原则,如等价有偿、尊重与保障公司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慎重解散公司、坚持商业模式的包容性、促进公司的三重营利性、弘扬股权文化、鼓励公司社会责任和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原则.要尊重《公司法》的特别法地位,必须切实扭转司法实践中的“轻公司法化”现象.修改《公司法》和解释《民法典》应着眼于消除规范冲突,预防制度真空,铸造制度合力.

公司法、民法典、特别法、股权、合同、法律适用

36

D922.291(中国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重点课题

202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76-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论坛

1009-8003

37-1343/D

36

2021,36(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