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聚合盗链行为法律性质的再探讨
目前司法界和学界对于聚合盗链行为的界定存在分歧,类似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存在不同的裁判结果.正确理解视频聚合盗链行为的前提是正确理解聚合盗链背后的技术实现过程和原理,聚合盗链不等于破坏技术保护措施加深层链接行为的简单叠加.此外,通过美国相关判例的比较研究和对国际条约规定的解读,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随着技术不断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的提供作品的行为不仅包括初始的上传行为,还应涵盖在网络环境中的后续传播行为,以确保权利人可以有效控制作品的传播,这也是著作权法从传统的以复制权为核心的规制路径向以传播权为核心的规范路径的必然要求.
聚合盗链、侵权责任、服务器标准、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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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2017重点项目“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趋势与中国对策研究”17AFX024
201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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