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法思维与国家治理的路径拓补
新兴领域立法强调整合思维,熔多元规范于一炉,以“去抽象化”方式回应现实需求并实现内部逻辑自洽.领域立法的异质性要求执法过程更为精细,针对不同调整对象设置差异化权义结构,调节方向和力度随时空条件变化而保持弹性.新兴领域的纠纷处理兼具法律技术和领域知识的专业性,应适时考虑设置专门合议庭、专门法庭或专门法院,破解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双重难题.领域法思维指引下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也要遵循一般法理和基本规律,与部门法思维发挥合力,共促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领域法、立法模块化、执法精细化、司法专门化、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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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13&ZD028;中国法学会后朗资助项目“税法的分配功能研究”CLS2017HQZZ15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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