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之目的的理性界定
为有效提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法治化水准,需要对该制度的目的进行理性界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出现的原因、检察权的性质及功用、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诉求、机制顺畅运作的客观要求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实际功效,是重新界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之目的应考量的五个因素.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目的应界定为解决执行乱,在此目的视角下,应在启动方式、具体权力、实现方式等方面对该制度予以完善.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执行乱、执行难、一元目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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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区域府际合作治理的行政法问题研究》14BFX036
2017-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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