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司法空白之弥补
由于经济法的立法尚未真正确认与设立经济法主体特有的权利,经济法的司法尚无法真正保护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当前,有些本属于经济法上的案件,却分别按照从属于民事和行政的司法问题作了处理.这使经济法出现了司法空白,已经非常不适应保障经济发展公平之需要.必须从经济法的立法上科学确认、设定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劳动力权),并制定相应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使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同样能得到司法保护.弥补经济法的司法空白必定能有力地保障劳动者、投资者、政府的合作共赢,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经济法、经济发展公平、经济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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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2017-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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