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风险预防法律制度的构建
以传统法律责任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现实面前发挥的作用不断受到质疑,公民生命受害的不可逆转性和食品安全的特殊性决定必须在完善惩罚式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构筑屏蔽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护墙”,在市场经济体制内,监管者、消费者以及生产经营者都有义务转变固有的思维模式走出“对抗、惩罚、索赔、推诿”的困境,在预防理念的指导下,共同构建保障社会共同利益的食品安全预防法律制度,改变事后处置的多输格局,实现事前预防的共赢.
食品安全、预防、法律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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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2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食品安全预防法律制度研究》CLS2012D164的阶段性成果,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建设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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