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跨国犯罪”时代与《网络犯罪公约》的中国取舍——兼论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理念重塑和规则重建
2001年欧盟主导、多国签署的《网络犯罪公约》一度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产生过积极影响,也吸引了诸多欧盟以外的国家陆续加入.但是,10年过去了,它在刑事实体法上未能跟上网络犯罪飞速发展的脚步,在刑事管辖权上也难以解决一些现实存在的疑难问题.从整体上判断,中国政府没有加入该《公约》的现实必要性,反而应当总结自己多年来积累的理论与经验,及时提出自己主导的制裁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草案,在国际法律规则制定和起草中发出中国自己的声音.
网络犯罪公约、刑事实体法、刑事管辖权、实害联系原则、跨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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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2012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信息时代网络法律体系的整体建构研究"12JZD039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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