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会工作概念的缺位及其补足
近年来,我国的司法社会工作相当活跃,不仅在青少年、禁毒和社区矫正这三个主要分支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实践成果,而且也厘清了各分支学科的概念和边界。但是,作为总和概念的司法社会工作称谓,却仍然是混沌不清的。这种分支概念清晰与总和概念混沌并存的状态,反映了司法社会工作在不同实践领域的分立状态。理论上的滞后尤其是概念的缺失是需要尽快弥补的。为此,在梳理和对比国内外司法社会工作的实践逻辑、价值取向和工作理念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归纳性定义:司法社会工作是一个由特定价值理念与实践逻辑所决定的复合系统,社会工作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司法机构在其中相互依托,面向罪错者、受害人以及相关利益人中的受助者,通过充分发展其全部潜能而推动社会变革、改善人际关系和促进问题解决。
司法社会工作、概念、实践逻辑、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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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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