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产追回民事途径的思考
利用民事程序进行资产追回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一个重要创新,在具体实践中表现为三种不同的运行程序.无论资产追回国选择适用何种具体程序,都必须首先解决好追回主体的选择与确立、证据的收集与提交这两个核心问题.尤为重要的是,资产追回国在具体适用民事途径进行资产追回时,还必须对该途径的优势与不足进行战略性分析,有针对地予以适用.就中国而言,当前还必须解决好境外民事追回主体的确立、国有资产的范围与产权界定、国家的腐败犯罪被害人地位等问题.
资产追回、民事途径、优势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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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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