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8.03.002
"国家-市场"尺度下的反垄断法三十年——迈向"自治-回应"型法
改革开放以来反垄断法的发展可以被划分为市场孕育期、市场建立期和市场完善期三个阶段.其中,"国家-市场"尺度的变化均是反垄断法生成的主导力量.不同阶段的反垄断法实施的焦点有所不同,而其主要的瓶颈在于制度缺失、执行乏力和体系失调.结合伯克利观察法对法律类型的划分.在"自治-回应"型法理念的构设下,<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有一个理性的预期.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自治型法、回应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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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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