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5.03.006
审前程序的独立建构--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视角
传统的审前程序是为庭审作准备而存在的,其功能因此而受到限制.本文提出审前程序的独立和自治应当成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方向和目标,并分析了其具体内涵,以及审前程序与诉答程序、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的关系,并建议审前程序的法官与庭审法官应采用合一制.
审前程序、独立性、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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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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