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5.01.020
试论取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混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方面的差别,以刑事诉讼程序取代了民事诉讼程序,异化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不利于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与生俱来的不可克服的内在制度性缺陷,无法通过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来消除其弊端,未来应当彻底取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证明标准、制度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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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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