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5.01.002
论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
我国宪法上的公共利益是专门针对征收(征用)条款而言的.但是,从实际的立法看,公共利益在普通立法上使用极为广泛,并不局限于征收(征用)领域.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最特别之处在于其不确定性,是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这种不确定性,可以表现在其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由于公共利益主张者的缺位以及主张者的不保险性,由法律来确认或形成客观的公共利益成为法治社会的普遍做法.要正确界定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必须厘清公共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以及与公共秩序、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等概念间的关系.
公共利益、不确定法律概念、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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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中国法律)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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