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3.04.010
浅析我国行纪制度的发展困境及对策
在我国<合同法>引入了类似英美的隐名代理和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的合同委托制度后,作为大陆法系特有的行纪制度在发展中面临着一系列困境.本文综合相关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我国行纪制度要保持独立性并获得发展,必须解决不同法系理念的整合问题、确定行纪与非显名代理的区分标准并且弥补现有立法的不足.随后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主张目前应理顺代理与行纪的关系,积累司法实践经验并加强商事单行法的制定工作.
行纪制度、隐名代理、非显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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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9(中国法律)
200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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