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解释的情理性与客观性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003.2002.06.001

论法解释的情理性与客观性

引用
各种法律文本的解释方法都可归结为情理性解释,法解释者的解释只有采纳了情理性的论据时才具有说服力.法解释过程具有主观性,但结论却是法解释者遵循法解释程序原则的主观性判断客观化的产物,具有客观性.所以,情理性解释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法律解释、情理性、主观性

17

D911.05(法学各部门)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论坛

1009-8003

37-1343/D

17

2002,17(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