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2.04.011
侵权还是违约--由一则案例引起的思考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两类基本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不仅就两类责任的共性问题作出了阐述,而且对两类责任分别作出了规定.然而由于民事责任的复杂性,民事违法行为性质的多重性,使这两类责任常常发生竞合.本文试图通过对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揭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确定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标准,以期对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贡献.
违约、侵权、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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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法学各部门)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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