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0.01.019
关于绑架罪的几个问题 --兼与肖中华同志商榷
肖中华同志有关绑架罪的几个观点值得商榷.绑架罪在客观要件方面,不应是复合行为,而应为单一行为;在主体要件方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绑架罪,即使是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也不应负刑事责任,不能定绑架罪,也不能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而应按绑架罪一罪处罚,杀害被绑架人只是绑架罪的一个量刑情节,这属于法律规定的异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的特例.
复合行为、绑架罪、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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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4(中国法律)
2004-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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