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热点的冷思考——以立法条件的考量为中心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社会需求、宗教力量对公众法意识的影响、法律人才的充分供给、相关制度的有效支撑共同构成了域外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条件.在国内,现阶段的政治导向、经济需求、司法状况已然决定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现实基础.然而,综合考量我国已有的实践经验与社会实际,个人破产立法的条件仍难谓成熟,其堵点表现为针对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本土探索并不充分、公众法意识尚未完全转型以及专业人才队伍过于单薄.制度革新需要社会精英和群体组织的合力,个人破产制度构建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障碍.于我国现状条件而言,在出台"个人破产法"之前,需要通过强化个人破产配套制度建设与实施、加强个人债务清理机制构建的地方实践、培育公众的法律信任意识、完善破产实务人才培养机制等途径以夯实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基础.
个人破产;余债免除;信贷风险;执行难;个人征信
本文系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难点与对策研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研究项目"个人破产机制构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2021-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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