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研究反思——以“党内法规”话语为例
就法律话语理论发展而言,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话语研究极为必要.法学话语具有形式多元、去权力导向和情感主义等特征,对其体系化的研究应遵循历史实践逻辑.此种逻辑,在以“党内法规”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的流变中可得到实证.党内法规体系话语的勃兴,反映了当下中国法治意识形态和法律治理过程的全面深化.然而,大量的相关研究忽略了法学话语的历史语境和限制条件,在学科体制的规训下难以发挥真正的理论引导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应当在更广阔的历史条件论述中推进,形成新的分析框架,重视对理论策略问题的讨论.
法学话语、党内法规、政法话语、法治意识形态、历史实践
2018-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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