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诉讼实施权的基本界定
域外法治国家和地区均从宪法的高度保障公民诉诸诉讼的裁判请求权,并在民事诉讼法上具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实施权.诉讼实施权与裁判请求权、当事人适格、诉的利益、纠纷管理权等之间的关系需要厘清,诉讼实施权应界定为为了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实体权益,具备诉的利益的纠纷管理权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特定法律事实的权能.
诉讼实施权、诉权、当事人适格、诉的利益、纠纷管理权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研究品牌计划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10XNI033
2018-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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