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解释权的证成与运行保障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国税总局解释权的证成与运行保障

引用
当下中国,国税总局实质上垄断了税务行政领域税法规范的解释权.这一现象既不符合权力分立与制衡理论,也难以摆脱社会各界对国税总局“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体制质疑.然而,通过对税收法定原则和功能适当原则分析可知,国税总局解释权不仅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而且具有实质上的正当性.纵然如此,对国税总局解释权的行使仍应保持足够的警惕,限制其滥权为恶的可能,促使其保持解释的合法性限度.要实现这一目标,有必要将纳税人主义厘定为国税总局解释税法的基础立场.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可以解释性文件制定为主线,通过正当程序的设定,敦促国税总局解释权的正当行使;另一方面可以解释性文件监督为内核,通过立体化监督体系的创设,规制国税总局解释权的合法运作.

国税总局解释权、税收法定原则、功能适当原则、保障机制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资助项目“税法解释的立场与方法研究”2015M580656;武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纳税人主义解释立场研究”41300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2-12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家

1005-0221

11-3212/D

2016,(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