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实证研究——以中部某县级市为分析样本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理想选择.然而,实证研究表明,陪审制度实践效果与其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衍生出民众参与度不高、适用意愿不强、陪审员难以实质性参与及被法官化等问题.要使制度理想为民众所接受并使制度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须解决一元制度设计与二元社会结构潜在对立、陪审员角色定位与民众认识错位、陪审民主功能与司法功能缺乏整合、陪审员职权配置与案件类型不相匹配等问题,以适当分权、适度开放的二元或多元设计弥合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消解潜在的对立和冲突.
司法民主、人民陪审、陪审制度
D926;D63-3;F29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ZDC029
2016-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