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历史情境中“民法”之共同核心研究——以功能性比较为路径
在中西各自不同的历史情境中,进行概念和结构层面的“民法”比较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如果以功能性比较为路径,就会发现,中西“民法”各自依托在不同的主流思想,即儒家与自然法思想之中.两者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尽管有诸多差异性,但其“共同核心”即相似性,同样不容忽视.尤其是在以下三个方面,它们有着惊人的相合之处:其一,在民法原则上,“诚信”是其共同追求的理念之一;其二,在社会功能上,同为民事规则之评价标准;其三,在传承方式上,教育同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路径.
民法思想、共同核心、功能比较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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