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5.02.011
论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功能
从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出发,可以对基本权利作出规范而细致的法理分析.防御权功能是基本权利所具备的排除国家公权力侵害的功能.防御权功能是各种基本权利所普遍具备的功能,也是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部分.针对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功能,国家承担消极义务,也就不为任何侵害基本权利的行为.不同的国家机关因其行使权力方式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消极义务的具体内容也不相同.
基本权利、防御权功能、国家的消极义务、基本权利的侵害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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