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3.06.011
论慎到的法律观
慎到是先秦时期重要的思想家,作为一个兼具道家和法家双重色彩的人物,他的法律思想独树一帜,自成体系.慎到在先秦以"重势"而著称,主张君主位尊权重,但反对君主独裁"身治".慎到认为法不是圣人创制的,而是人类社会根据人情和人心,即根据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的人类理性而建立起来的客观准绳.法的客观性保证了法的公平性和正义性,故治理国家,"事断于法"而已.同时,慎到通过对"公"和"私"这两个概念的辨析进一步强调了客观准绳和主观任意的悬差,强调了法作为"至公大定之制"的必要性.慎到的上述观点将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提升到了一个罕见的高度,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
慎到、法势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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