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判中法官价值判断的理性限制体系及其展开
法官价值判断对司法裁判而言具有构成性意义,实践中对它的误用或滥用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长久以来,如何实现法官价值判断的客观性,以确保其在理性化的框架下接受批评和验证,成为现代法学方法论的核心议题.法官价值判断的理性化应受到实体性、程序性和伦理性3个方面的限制,由此可相应地建构出实体性论证规则、程序性论证规则以及伦理性论证规则,它们共同型构法官价值判断的理性限制体系.在现代法治视野下,法官价值判断的理性化既非虚幻也非遥不可及,其存在及实现有着浓厚的实践基础和制度保障.
价值判断、客观性、理性限制、依法裁判、忠诚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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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D635;D08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AFX003
2023-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1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