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价格补贴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美国利益优先”背景下的考察
基于农业补贴不仅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的特殊规则,而且也不能完全脱离《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一般约束,中国农产品价格补贴有遭受国际反补贴调查的法律风险,并且这种风险在“美国利益优先”的特定背景下极易转化为现实的贸易摩擦.中国防范此类贸易摩擦的可能方法,是通过拓展法律专向性的判断边界,构建法律上不具有专向性的农业补贴机制.为此,中国可选择建立综合性农业补贴机制,以“完整联系”为纽带,将众多单个农业补贴措施归并为一个整体性的农业补贴计划,并确立下述相对统一的补贴要素:采用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作为授予补贴的法律形式;避免给予特定农业子部门补贴;明确规定获得补贴的资格和数量的客观标准或条件.
美国利益优先、农产品价格补贴、法律专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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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1;F752.02;F20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FX207
2018-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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