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解释方法的司法运用及其限度
社会学解释方法着重于对社会效果的预测和社会目的的衡量,可谓法律“进化的棱镜”.由于法院所履行的司法权能存在差异,因此社会学解释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表现为值得区分的两个方法层面,即作为普通法律的解释方法的社会学解释与作为宪法解释方法的社会学解释.在内容与性质上,社会学解释方法司法运用的实体理由可厘定为法规范在社会中的新含义、解释结论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实现新的社会福利三种形态.就转型中国的司法治理而言,社会学解释方法的运用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意义,但其操作必须处于必要的界限之内,且应将法律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作为可追求的最大社会福利.
社会学解释方法、司法运用、司法治理、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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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F123.9;I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3YJC820093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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