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社社员退社的法律限制与保护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合作社社员退社的法律限制与保护

引用
我国合作社实践中的“任意退社”与“任意限制和禁止退社”导致的合作社低效率与伪合作表明,对社员退社进行限制和保护均有必要.法律应当基于退社自由的权利属性而保护社员退社,基于对他人正当利益的维护(保障其他社员互助合作的正常进行和合作社债权人的利益或社会利益)而限制社员退社.为保障我国合作社社员“退社限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应取消不合理的法定退社条件,取消退社审批制,由法律授权合作社自定退社条件.同时,为实现“退社保护”的目的,法律应明确规定社员享有退社权,禁止合作社不合理限制社员退社,规定合作社限制退社的相对性,明确合作社为成员与资本可变的组织以及明确退社权救济的内容.

合作社、社员、退社自由、退社权、退社限制

3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4SFB30036;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WTO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法律保障协同创新项目;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项目

2016-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6-5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33

2016,3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