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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占有之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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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权是相对于占有而言的.占有之本权不但决定了占有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而且有自身特殊的法律效力.占有之本权可以是物权,也可以是债权.权利人在本权与占有脱离后,享有占有回复请求权.占有回复请求权是占有媒介关系中的请求权.间接占有是与占有相脱离后本权的代名词.对于脱离占有的本权,仍可以采取观念交付的方式移转占有.占有回复请求权可以是物权性本权效力的体现,也可以是债权性本权效力的体现.占有抗辩权可以对抗占有回复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的”硬伤”是:把占有物返还请求权设计为严格规范.对无权占有的保护是禁止私力侵犯,侵夺者之占有再被侵夺的,不宜采取回复占有的方式加以处理.对无权占有给予请求回复占有的保护,仅应在维护占有之本权的前提下予以考虑.

占有、本权、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占有回复请求权

28

D9(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08JHQ0004

2011-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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