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亡赔偿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17、22条为分析重点
新近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我国现行死亡赔偿制度中的诸多缺陷几无对策.”被扶养人生活费”表述的消失,导致被扶养人生活费请求权被不合理地弱化;”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规定造成死亡赔偿制度的内在分裂;不当致死时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仍悬而未决.因此,相关司法解释应以”死亡损害说”为指导,妥善解决现存的各种问题.
死亡赔偿、”死亡损害说”、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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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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