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人身危险性在定罪机制中的功能定位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反思人身危险性在定罪机制中的功能定位

引用
人身危险性能否在定罪机制中发挥作用,往往取决于人们对人身危险性在刑法中功能的定位,而将人身危险性作为定罪的根据之一,可以使其与社会危害性一起对定罪机制起到双层限制作用.由于人身危险性在我国定罪机制中发挥的是实质评判的功能,因此其在定罪机制中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人身危险性在定罪机制中所体现的不是其积极的入罪功能,而是其消极的出罪功能.

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定罪机制

27

D9(法律)

中国法学会2009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CSL-D0959

2010-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0-7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27

2010,2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