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
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告知义务履行瑕疵、研究方案瑕疵、招募受试者瑕疵和违反法定研究程序等.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对于侵权责任中过错的认定,应当采用"法定行为标准说".对于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采用"盖然性因果关系说".
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法定行为标准、盖然性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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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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