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关于几种”中心主义”研究范式的反思、延伸与比较
强调法学研究范式由立法中心主义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转向,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但是,日渐凸显的司法中心主义研究范式也存在着一定的虚幻性.在反思立法中心主义研究范式与司法中心主义研究范式的基础上,还应当认真对待行政中心主义研究范式与民众中心主义研究范式.比较分析这四种法学研究范式,有助于促进不同研究立场之间的融合与沟通.
法学研究范式、立法中心主义、司法中心主义、行政中心主义、民众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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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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