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的流域控制立法研究
水污染具有明显的流域特性,流域则具有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水污染防治立法尊重流域特性、实行集中控制,是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在经历了淮河流域污染之痛后应该吸取的教训.因此,我们应该立足于水污染的流域特性,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流域综合控制体制和法律制度.
水污染、流域管理、综合立法
22
D9(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02JAZJD82000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