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标准问题的思考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我国现行<刑法>未作明文规定,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数额标准并不完全一致,这无疑影响了司法解释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恶意透支”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其他三种行为方式相比,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后果和所反映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均不完全相同,因此,应对”恶意透支”行为规定较”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更高的数额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标准、恶意透支、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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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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