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中纯粹经济损失的问题
《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后,关于第二条的规定争议颇多。主要是关于民事权益的概念的争议,有的认为是只包含绝对权,有的认为包含绝对权、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本文观点是包含绝对权、相对权、人格利益和其他财产利益,而相对权和其他财产利益即为纯粹经济利益。关于纯粹经济利益的保护和对绝对权的保护力度并不一样,我国的立法既不同于德国的严谨也不同于法国的开放,有其独特但不完善之处。
民事权益、纯粹经济利益、过错责任、重庆电缆案
D923(中国法律)
2012-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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