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356.2018.06.001
核电厂场外防护行动操作干预水平的制定
福岛核事故后,IAEA将操作干预水平作为核与辐射应急战略的一部分,并要求核电厂预先制定操作干预水平值.本文介绍了福岛事故后IAEA和几个主要核国家防护行动的时间步骤、防护行动范围,以及各自的防护行动判据 (如:操作干预水平、导出响应水平和参考应急水平);应用IAEA EPR-NPP-OIL的操作干预水平计算公式,得出我国5个压水堆核电厂10种事故源项下OIL1和OIL2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同时,分析了堆芯存积量对操作干预水平的影响;为操作干预水平默认值的制定提供参考.
核事故应急、操作干预水平、防护行动判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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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73(辐射防护)
201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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