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356.2012.02.013
福岛核事故积存放射性污水的处理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东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东电”)不得已向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反应堆中注入了包括海水在内的大量非常规用水用于冷却。这些冷却用水自然而然地受到了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其总量数以十万吨计,几乎都泄漏至了汽轮机厂房内,而且存在向环境泄漏的风险。
放射性物质、核事故、污水、东京电力公司、冷却用水、反应堆、核电站、汽轮机
32
TL73(辐射防护)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