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356.2006.04.007
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安徽省石煤矿区环境介质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
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和安徽省石煤储藏量占全国的90%以上.1991~1993年,由国家环保局和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合作,组织开展了"放射性伴生石煤矿开发和利用对环境影响研究"调查,其中,上述5省石煤矿区土壤、石煤(渣)、碳化砖、水和气溶胶等环境介质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是其主要项目之一.调查中采集土壤样品39个,水样34个,气溶胶样品8个,石煤样品81个,石煤渣样品58个,碳化砖样品44个.调查结果表明:5省被调查石煤矿区土壤中238U和226Ra平均含量分别为0.37和0.24 kBq/kg;石煤、石煤渣和碳化砖中226Ra的平均含量分别约为1.3、1.4和·0.9 kBq/kg;矿区排出水样中天然铀和226Ra平均浓度分别为33 μg/L和58 mBq/L;矿区外水塘和江河水样中天然铀和226Ra平均浓度为分别3.4 μg/L和45 mBq/L;矿区气溶胶样品238U和226Ra平均浓度分别为0.6和0.5mBq/m3.
石煤、石煤矿区、环境介质、天然放射性核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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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测)
国家环保总局资助项目90201001;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资助项目90201001
200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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