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356.2006.03.003
我国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新进展
概述建立和健全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体系的重要性,总结了我国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框架及其新进展.评述了迄今构成此体系主要的4个层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10月施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12月施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3月施行)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3月施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2003年4月实施)等.这些法规与标准是我国放射防护基础结构建设的重要组成,对促进核科学与电离辐射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具有重要作用.
放射防护、法规、标准、体系、基础结构
26
R144.1(放射卫生)
200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