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司法审查基准重构
审查基准是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司法推理的核心环节和本质内容.中国原有审查基准受制于民事案由制度,在就业性别歧视案件中形成了劳动争议、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等不同的审查基准.原有审查基准存在模糊和混乱之处,内容粗疏单薄,削弱了司法对于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救济功能.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把“平等就业权纠纷”增加为独立民事案件案由,由此亟需建构统一、完整和精确的审查基准.本文旨在重构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司法审查基准,将审查基准厘定为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和外部因素考量三阶段,并在每阶段设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逻辑更为严密、保障更为周延的分析框架,以期在具体个案中适用该审查基准,获得兼具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妥适裁判结果.
就业性别歧视、司法审查、审查基准、立案案由
D920.5(中国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校级科学研究青年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人权外交的话语体系建构”17ZFQ82002
201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