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国家林业局宣布:据近期调查,部分重污染地区和重点流域超标排污反弹企业达10 %以上,被关停的污染企业有恢复生产迹象的达30 %左右,部分河流今年一季度水质较去年第四季度有不同程度的恶化.种种迹象表明,环境违法行为在一些地区呈蔓延之势.因此,日前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查处的重点是环境违法企业和生态破坏事件及其责任人.具体内容是:环境污染方面,包括各类已达标的工业污染源,特别是造纸、酿造、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偷排、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已实施停产治理却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土法炼焦、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油、土法选金等“十五小“死灰复燃问题;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违法新建污染严重项目;重点流域特别是淮河、海河、辽河、太湖、滇池、巢湖以及三峡库区等水污染问题;危险化学品污染问题.生态破坏方面,包括自然保护区内各种违法开发建设问题;不顾国务院禁令,继续采集加工发菜或滥采乱挖固沙植物或野生药材的问题;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采金、挖矿、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重大工程建设不履行环境管理手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问题;重点机场、高速公路周围焚烧秸秆,严重影响正常运行导致重大事故的问题.京 城摘自<建材工业信息>,2001,N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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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1(政策、政论)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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