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形设计的图(照)片与实用新型心利
@@外形设计的图或照片通常出现在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中或工业品外形设计的专业出版物上.粗一看,它与实用新型专利不会有什么太多联系.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并不是没有联系,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联系甚至还非常紧密.本文将结合工作中的实例对这些联系进行探讨.
一、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的重叠
按照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因此,对于工业品外形设计来说,人们通常会想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包括产品的形状或形状和构造的结合.若某一产品的形状特征既是富有美感的新设计又具有特定功能,比如截面呈正多边形的铅笔,它与圆形铅笔相比,既有美感,也有不易在桌面上滚动的特性.对于这样的产品既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某一具体实例,它不可避免地包括了产品的必要特征和某些非必要特征;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为准.因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往往能让专利权人获得更大的保护范围.
实用新型、外形设计
G3(科学、科学研究)
2004-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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