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明的认识
@@在过去,人们对发明所做出的解释是:“发明是利用自然法则的技术思想的高度创造”,“发明乃是人们通过创造性脑力劳动创制或设计出来的前所未有的东西”,“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显然,上述这些解释多是基于形象的感性认识所进行的外在形式性与现象性的描述.那么,我们能否对其进行更为深入、更为本质的抽象认识,从而加以理性的定义与解释呢?本文在此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发明,是人类在自发的感性认识或自觉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特定的手段,首次性地对具体的自然规律或具体的社会规律进行能动的利用而产生的结果.这里的结果是指发明过程与发明行为的产生,以及发明物的获得.
的认识
G3(科学、科学研究)
2004-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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