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46X.2004.01.001
上海市预拌(商品)砂浆推广模式的探讨
@@ 随着人们进一步对所处的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大气的洁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9月联合颁布了<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沪建建[2002]656号)明确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上海市内环线以内的新开工工程必须使用预拌(商品)砂浆;2003年7月1日起,上海市外环线以内的新开工工程,以及市郊区(县)城镇地区新开工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必须使用预拌(商品)砂浆;2004年1月1日起,上海市范围内新开工工程全部使用预拌(商品)砂浆.
上海市、商品、砂浆、推广模式、住宅工程、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外环线、环境保护、公共建筑、城镇地区、城市环境、整洁、通知、洁净、郊区、大气、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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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528.042(建筑材料)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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